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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初中男生被司警带走,只因......

澳門日報 2021-08-04


中区某中学一名女学生被偷拍
照片透过某社交通讯软件
分享到同学群组内
引发群组成员讨论、转发及嘲讽
四名涉案男学生被移送检察院侦办
司警局继续追查偷拍照片来源



司法警察局于11月19日透过“学校安全联络网”接获中区某中学通报,指该校一名14岁的女学生疑遭到“网络欺凌”。司警局高度重视事件,接报后马上派员并按现行处理机制跟进,先后将四名怀疑涉案男学生带返司警局协助调查。司警局呼吁青少年切勿作出网络欺凌行为,以免触犯刑法。



四名涉案学生均未成年

案发于10月14日,该名女学生发现有人在未经其同意下偷拍了一张个人容貌的照片,并透过某社交通讯软件分享到同学群组内,继而引发群组内其他成员进行讨论、转发及嘲讽。该名女学生亦在涉案的同学群组内,其后来见事件越来越严重,遂告知老师,学校马上透过“学校安全联络网”联络机制通报司警局关注少年组介入处理。

司警局接报后立即派员并按现行处理机制跟进,在校方协助下先后于11月19及20日接触到该校一名涉案男学生及北区某两所学校的三名涉案男学生。四人均就读初中,年约14至15岁。经初步调查后,四人均承认曾经分享或转发过有关照片,并嘲笑该名女学生,同时表示因为贪玩而作出上述行为,但均否认是偷拍者。因有关行为已构成“侵入私人生活罪”及被害人的家长提出追究,但基于四人均未达法定归责年龄,故司警局将涉案学生及有关卷宗移送检察院侦办,以及继续追查偷拍照片来源。

司警局表示,被害人现时未有需要进行心理辅导。



持续宣教防止欺凌事件


司警局表示,作出网络欺凌行为后果严重,行为人很可能会触犯刑法。局方高度重视此次事件,关注少年组已透过“学校安全联络网”通报各校,冀能加强家、校、警三方合作,防止青少年作出欺凌行为。
司警局亦持续与各校合作举办“电脑犯罪与网络欺凌”和“伤人与欺凌”防罪专题讲座,向学生宣教有关《打击电脑犯罪法》的法律知识,并让他们明白作出伤人和欺凌行为的严重后果,提高他们的防罪守法意识;同时亦教导学生如何应对网络欺凌事件,以免成为网络欺凌的参与者或受害者。

2020年1月至今,司警局合共举办了33场“电脑犯罪与网络欺凌”防罪讲座,以及16场“伤人与欺凌”防罪讲座,共有近4,600名学生参与。另外,司警局早前组织两项青少年防罪培训计划的学员摄制多条防罪宣传短片,当中有包括预防校园欺凌的内容,希望向青少年传递同侪间应和睦相处,切勿作出或容忍欺凌行为的讯息。



作出欺凌行为会惹刑责


任何人在发表意见时,都应该清楚了解当中会出现的后果及自己须承担的责任,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又或者是在互联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或散布虚假消息,诬蔑、侮辱或伤害别人,均可能会触犯刑法。司警局在此呼吁青少年,切勿作出欺凌行为,以免招来刑责;同侪间应和睦相处,即使意见不合也切勿恶言相向,应主动沟通解决问题。如目睹或不幸遭到网络欺凌,切勿漠视或哑忍,应尽快将事件告知老师、驻校辅导员或家长,如有需要可向警方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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